荆门市应急管理局公告〔2025〕2号

发布日期:2025-01-21 17:00信息来源:危化科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鄂应急办〔2022〕6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我局组织专家评审考核,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现核准京山市天宇石化加油站、钟祥市越华石化物流有限公司红英加油站、湖北越华石化有限公司楚岭加油站、湖北越华石化有限公司白庙加油站、湖北越华石化有限公司黎氏加油站、湖北越华石化有限公司荣星加油站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特此公告。




荆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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