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应急管理局公示〔2025〕2号

发布日期:2025-01-10 09:35信息来源:危化科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鄂应急办〔202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县市区初审同意,我局组织专家现场评审,京山市天宇石化加油站、钟祥市越华石化物流有限公司红英加油站、湖北越华石化有限公司楚岭加油站、湖北越华石化有限公司白庙加油站、湖北越华石化有限公司黎氏加油站、湖北越华石化有限公司荣星加油站符合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20日,为期7个工作日。凡对公示企业达标创建工作有异议者,请及时向荆门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724—2345005



荆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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