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提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组织起草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第1部分:通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第2部分:乡镇(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第3部分:村(社区)》等3项国家标准及编制说明,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贯彻应急管理部指示精神,我局开展对应的意见收集工作,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myjglj@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