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0MB19825444/2016-00008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6-05-30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荆门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6-05-30 11:38信息来源:荆门市应急管理局

2011 年以来,在荆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荆门市安全生产“十二五” 规划(2011—2015)》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明显好转。“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荆门市经济体制改革规划(2014—2020年)》的重要时期,我们要抓紧机遇,在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条件的同时,全力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荆门市安全生产“十三五” 发展规划(2016—2020)》作为荆门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以指导我市未来五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荆门市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2020 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做好“十三五” 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工业经济稳定有序运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而定。


一、 发展条件

(一) 发展基础

“十二五” 期间,荆门市委、市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发展作为重要理念纳入荆门市城市发展总体战略,把加强安全生产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保障了安全生产“十二五” 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取得突出成绩。

 1、 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

“十二五”期间,我市未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以上事故,高危行业、领域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 3 项指标均大幅下降,分别由 2010 年的632起、185人、434人下降到 2015年的349起、 146人、405 人,下降幅度分别为44%、19%、7 %。亿元 GDP 事故死亡率从2010年的0.25下降到2015年的0.11,下降幅度为14个百分点,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从2010年的3.83人/万车/年下降到2015年的3.03人/万车/年,下降21%, 圆满完成“十二五” 规划的目标。2015 年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比上年分别下降2.01%、3.20%,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到146人以内,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105,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2.70人/万车/年 ,均没有突破省下达的控制指标,为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了良好安全环境。

    2、 安全生产法制体系日趋完善

   “十二五”期间,《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履行安全工作责任考核的意见》、《荆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制考核实施办法》、《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考核办法(试行)》《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制度》等一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陆续出台或修订,安全生产工作逐步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并形成工作长效机制,明确了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使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了执法支队、组建了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市应急救援中心。

3、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十二五” 期间,我市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不断强化各级政府、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市政府认真组织对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科学分解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控制考核指标实施情况跟踪监控,根据控制考核指标进度情况及时发出《督办通知书》,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落实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管理。三是在出台的《荆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施办法》中,把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列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四是通过强制培训、标准化建设、深入督查检查等手段,有力强化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日益强化。

    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打非治违”等活动,不断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力度。“十二五”期间,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据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领域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21391家,排查事故隐患 100198 处,使用责令整改指令书共计 11488 份,立案 72 宗。

 5、 安全生产“双基” 建设逐步夯实。

   我市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在机构、 装备、人员、经费等方面有较大发展。积极推进镇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努力构建市、县、镇安全生产三级监管网络加强基层执法体系建设,在市(县、市、区)两级成立执法监察队伍的基础上, 2015年,完成全市 75个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工作。同时,积极组织选派全市各类安全监管人员近 250人次参加国家、省的各类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基本实现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懂得管。

 6、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储存了烧碱、活性炭、生石灰、空气呼吸器、危险化学品气体检测仪等应急救援物资及器材。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了7支义务应急救援队,组建应急救援专家组。试点建设全省首个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治医疗中心。

 7、 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声势浩大。

 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月” 活动为主线, 以行风热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明信片、安全生产主题征文等为载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咨询和投诉,全面提升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成立荆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狠抓高危行业“三项岗位”培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职业安全防范知识,最大限度提升广大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据统计,“十二五” 期间全市发放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单张逾千万份, 在全市主要干道和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 5000 余条,举办各种安全培训500 多期,受培训人员 11万人次。

(二) 发展机遇和挑战。

发展机遇。我市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发生根本改变。做好“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一是市委、市政府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社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二是我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加快,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入,为解决深层次、 结构性、区域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做好“十三五” 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面临的挑战。“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既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初步判断, “十三五”时期,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将持续稳定下降,但较大及以上事故可能波动反复,部分行业领域和局部地区事故会有所反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务艰巨。一是“十三五” 是我市加快产业升级、产业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大批新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建筑、能源与原材料市场需求旺盛,交通运输量急速上升,公众聚集场所的数量和人口密度逐渐增加,高风险产业不断转入,一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压力将出现新的特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将给职业安全健康带来新的要求。二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和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力度不断加强,社会公众对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提高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加强自身安全健康权益保护等意识不断提升,落后的安全保障能力与人们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的矛盾凸显。三是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在我市短时期内难以得到根本转变,企业安全管理方式落后,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离本质安全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四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装备不足,执法效能低,依靠行政管制、严防死守的传统监管监察方式和手段,已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任务。

二、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荆门为出发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落脚点,以遏制伤亡事故和减少职业危害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倡导安全文化,保障全民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为我市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 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 2020 年,全市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高危行业事故控制较好的局面得到有效保持, 中小企业伤亡事故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形成分级负责、考核科学、制约有力的安全责任体系;完善以立足防范、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体系;建立重心下移、依法行政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得到有效防范;大力发展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大力发展市场运作、诚信规范的中介服务体系。

 ——分类目标: 1、全市亿元 GDP 死亡率控制目标: 力争到 2020 年,下降 20%;2、工矿商贸企业10 万人死亡率:力争到 2020 年,下降 20%; 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目标:力争到 2020 年,下降 20%。

 三、 主要任务

(一) 全面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

全面推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中共荆门市委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党政主要领导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级、各部门党委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工作,县(市、区)党委每年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市、区)政府每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规划的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安全投入、隐患治理、打非治违、装备建设等重点工作。

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的意见》(荆组通〔2013〕101号),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励惩戒或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数据库,对考核优秀的,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各级政府应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贯彻落实《荆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当年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其他综合性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党政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年度公务员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不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打击制止不力、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各级安委会要积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事前问责,严肃查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时,要把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情况纳入调查内容,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责任追究。

(二)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 安全监管。

道路交通:坚决遏制营运车辆事故的发生。制定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战略。完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提高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的安全准入条件。到 2017 年,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 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新(改、扩)建公路和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制度。建立路警联合执法机制。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平台,实现道路交通信息化管理和资源共享。

 消防(火灾): 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和“三合一” 场所、 高层建筑、 地下空间、 大型工业园区火灾隐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 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为着力点, 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 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推动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全面建设消防站、 消防供水、 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实施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工程,根据国家标准配齐配足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非煤矿山: 推进重点地区和挂牌督办矿区资源整合重组。到2020 年,非煤矿山总量控制在110家以内。实施矿山开采和尾矿库专项整治,地下开采矿山重点防范透水、中毒窒息、冒顶片帮、坍塌和跑车坠落等事故。推动露天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和装备,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积极推进危险岗位机器人换人工作,建设完善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

 危险化学品: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建立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和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开展城市化工产业布局调查,加强对燃气和化学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基本情况的摸底排查和监控。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化工企业实施搬迁。推动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化工园区。规范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化工园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制度,实现化工园区安全合理布局。促进相关企业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创造条件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

烟花爆竹:加强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实施礼花弹专项治理,建立礼花弹流向动态监管信息系统。 继续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运输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

煤矿:按照全省煤矿关停整顿安排,落实全市煤矿关停闭矿工作,确保关停前的生产安全。

建筑施工: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强化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以桥梁、隧道、公路、水利工程等为重点,建立设计、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确保建筑施工领域的生产安全。加强农村建筑工程安全监管,确保农村居民建房质量和施工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优化民用爆炸物品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减少危险品在线数量。加快信息化技术与民爆生产技术的融合,主要工序全部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和信息化。

 特种设备:抓好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监察和电子监管两个网络,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实施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落实监察和检验检测责任,探索建立缺陷设备召回和强制报废制度。

冶金机械等行业: 实施冶金、机械、轻工、建材、纺织和商贸等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煤气回收使用、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 重点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探头,实现连续监控监测,提高自动报警能力。

电力: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电力调度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厂网之间的协调配合。

铁路交通:加强铁路设备质量源头控制,强化铁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完善和落实主要岗位人员作业标准。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入户活动,重点提升铁路沿线群众的安全意识。实施更为严格的铁路施工安全管理,集中整治铁路行车设备突出隐患,强化现场作业控制,深化铁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设备设施日常巡检, 提高安全物防、技防、人防能力,重点强化站点人员疏散导向标志、应急通信照明、安全门系统等设施建设,利用站点显示屏,宣传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的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与处置能力。

 水上交通与港口码头: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推进现有港口、码头的安全现状评价,强化码头、运输船舶和采砂、桥梁建设等水工作业的安全监管。

农业机械: 实施拖拉机加装灯光信号装置、粘贴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加装拖拉机制动贮气泵及管路装置等安全技术新措施改造,改善提高拖拉机及机组的制动、夜间被动安全防护和灯光照明等性能,继续开展共建扶持“平安农机”示范县和安全村工作。

(三) 强化安全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 完善监管网络, 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安全监管机构与监管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结合各地安全监管实际,加强市、县(市、 区) 、镇(街道) 三级安监机构组织建设,构建由市安监局、县(市、区) 安监局、镇(街道) 安监所、村(居)安监巡查员组成的四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全覆盖。各级政府要加大人力、财力、物力三方面的投入, 保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五到位。要强化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和业务培训,使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安监部门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专业素质, 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 充满活力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加快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机构与重点行业(领域) 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控信息交换,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规范内部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必要的简易执法程序和内部信息快速通道。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查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和执法案卷管理,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规范性、高效性。继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采取“传、帮、带”等形式,切实提高镇(街) 委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办案的能力。深化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是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综合优势,提高监管效率,加强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和安委会的统筹协调机制,规范程序,形成良好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要根据安全生产领域中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不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和领域联合执法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扩大联合执法的参与面,发挥政府各有关部门、公检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四) 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加快推进荆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立救援队伍社会性服务补偿机制。加快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整合,建立健全应急资源共享、统一调度机制。 强化情报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有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期、重点个案的监控,确保做到早发现、 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 建立市、 县二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 推进市、 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体系。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要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针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车间、重点部位制订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对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企业,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要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各地要指定相关部门抓紧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队伍、专家、重大危险源及其处置技术、应急预案等信息数据库;有条件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要与专业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五) 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狠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面实行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力量配置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等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档案并抓好制度落实,强化安全管理。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企业要在年度财务预算中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比例,并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逐年递增。要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和应急建设费纳入项目概算,保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落实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和精细化安全管理,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安全培训考核。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突出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能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突出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冶金、建材、机械、 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领域)。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国家、 省相关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执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各级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新标准, 力争到2020 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培养。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险纳入各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覆盖面,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伤亡事故风险,降低和转移高危行业企业风险的作用,进一步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强控制生产事故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六) 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监管。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各级监管机构的队伍装备建设,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创造安全健康作业环境。健全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与控制, 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格实施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职业健康信息统计制度、职业健康检测与评价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建立职业危害举报制度,加大职业危害监察执法和事故查处力度。广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防范意识。

(七) 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规范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 登记、评估、检测、监控等工作要求和管理职责。强化信息收集和管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情况、目前状况、监控管理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登记造册。实施事故隐患分级监管,完善重大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督促企业开展对重大危险源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在此基础上制订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群众监督作用,发动员工查隐患、堵漏洞,保障安全生产。确保事故隐患有效治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风险评估,明确企业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主体责任,督促所在单位制订整改计划、方案,限期整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动态监控系统。市、县(市、区) 、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监察力度,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监管;对不符合生产安全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煤矿、烟花爆竹储存等企业要依法依规实行关闭或淘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经评估列为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及时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备案。安全监 管部门要及时跟踪,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八) 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 在配合国家、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的安排部署的同时, 加快荆门市综合安全监管系统和荆门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讯、信息网络等先进技术,到 2020 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系统、安全生产调度与统计系统、应急救援信息管理系统以及重点企业信息库、安全生产专家信息库、危险化学品基本信息库及重大危险源信息库等几大数据库。加强与上级安全监管的信息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信息准确、 渠道畅通、反应快捷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实现全市安全生产预防、预警体系科学化、现代化,以信息化促进传统监管方式向现代监管方式转变,实现更大范围的有效监管,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率。构筑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科学技术支撑体系,健全技术研发、检测检验、成果转化、法规标准、技术服务等科技支撑平台。大力发展安全生产技术装备与新工艺、新材料,大力推广普及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四新”工程,及时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程度低、存在潜在危险的技术装备。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装备,予以限时、强制性淘汰。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建设,做好先进实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推动劳动防护用品、 应急救 援装备、检测检验设备、安全宣传标识等安全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专家及技术人才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的支持和服务作用,努力形成为安全生产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撑的人才保障体系。在完善我市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组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荆门市安全生产管理咨询委员会制度,广泛邀请各界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监管部门负责人等参与全市安全监管决策部署, 逐步提升安全生产社会认同度和参与度。大力发展安全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协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技术支撑作用,为广大企业提供专业化的安全管理服务,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

(九)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注重发现和培养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搞好经验总结,积极宣传推广,教育和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 活动,宣传和普及安全防护、自救互救基本知识与技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保护生命、安全出行”、“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宣传教育活动,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载体,集中搞好安全宣传,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使之既有声势,又有实效,形成人人关心安全、 人人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健全教育培训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专业教育、 职业教育、 企业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等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积极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完善各县(市、 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加强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教学装备等软硬件建设, 提升基层安全生产培训、宣教水平。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计划范围,把普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 小学教学大纲。加强企业“三项” 岗位,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从业人员岗前、岗中教育培训,培养一批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岗位上的专业人才。接受社会监督。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机制,实现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有力监督。加大安全生产“12350”投诉举报热线宣传力度,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酌情实施奖励,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企业各类安全隐患以及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职工依法参加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处理权利。新闻媒体要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定期报道我市安全生产的状况,及时披露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为监管部门了解舆情和各界群众参与监督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 重点工程 

(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程

深化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全面建设,推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电力、道路客运、建筑、通信等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达标。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工作。

真正实现生产性设备设施安全标准化、安全与应急设备设施安全标准化、作业环境安全标准化、作业活动安全标准化、生产经营管理安全标准化和信息管理安全标准化的完善体系。

(二)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监管队伍和装备建设工程。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市、县、乡镇(街办)三级安全监管执法能力,积极推进各级安监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2020年底以前市、县、乡镇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安监站(所)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分别为90%、80%和60%以上。县级安监部门执法交通专用工具、现场监督检测、职业危害快速检测、听证取证等装备全部配备到位并升级完善。乡镇(街办)安全监管基本设备设施全部配备到位。加强安监人员自身建设,建立完善安监人员选拔、培训、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分级分类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工程。

安全监管“两个全覆盖”工程。建立健全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为支撑,以网络信息系统为平台,以企业对照标准自查自报、监管部门实时监控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简称“两化”)体系,实现隐患治理由运动式整治变为长效化管理,2016年底以前实现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

依托社会管理网格化平台,建立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以每个行政村(社区)为基础网格,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库,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图,建立健全信息收集上报、督办反馈等日常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使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做到范围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2016年底以前实现全市城乡区域全覆盖。

建设覆盖全市的安全监管执法和信息服务系统,实现安全监管执法移动式、网络化、便捷化、规范化。优化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市、县、乡镇(街办)、企业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预警系统,形成以市、县安监局、乡镇(街办)安监站(所)和重点企业为纵向的、以相关部门为横向的,标准统一、分级管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实时监控预警系统。

安全生产“四级五覆盖”与“五落实五到位”建设工程。“四级五覆盖”即在市县乡村四级实现“党政同责” 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委办定期向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

“五落实五到位”即各类企业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 求,明确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积极筹建荆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治中心,依托荆门二医东院,建成鄂中(荆门)应急救援救治中心。加强与省安全生产十三五重点建设工作的对接,积极筹建危化品省级应急救援基地、省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和省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基地。依据周边覆盖区域内的应急需求,配备专业应急救援以及远程研判和智能处置设备,提高快速应急处置能力及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建设(预案评审、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强化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宣传、培训、考核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加强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互联互通,实现政府部门应急管理与企业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充分利用省内高校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的条件,提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演练实训与测试场所的建设方案,探索建设水上救援演练场、飞机逃生体验演练场、破拆作业训练场、起重技术训练场、拓展训练场等多项应急演练内容。

应急资源保障建设。(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避难场所等)优化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增加应急救援队伍种类,在新兴行业及战略领域、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新建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救援队伍在预防性检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培训等事故防范和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加快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中心和县(市、区)骨干救援队伍为主要力量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托大中型企业或有关单位,建设一批高危行业应急救援骨干队伍,承担所在瞎区应急救援工作;加强救援队伍管理和保障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区域间骨干救援队伍的组织、协调和跨区域联合作战能力。

依托优势企事业单位,整合利用现有物资储备设施和资源,通过实物储备、市场储备与市场能力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布局合理、调配便捷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鼓励企业、社会组织自储、代储应急物资,健全应急物资的维护、补充、更新、调运机制,完善应急救援物资调配制度。推进各级政府、大型骨干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专项资金的设立。建立对专项应急物资储备企业的贴息优惠政策。构建区域级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开展重点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依据各基地及周边覆盖区域内的应急需求,配备专业应急救援装备以及远程研判和智能处置设备,与规模大、市场占用率高的重点、关键应急救援装备和配套设备生产企业签订协议,由其储备一批救援装备物资。

市级联动应急救援网络建设工程。深化应急救援体系与公安、地震、气象、环保、电力等部门的预警和联动,强化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沟通机制和应急救援快速协调机制,提升政府和企业协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协同作战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程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分类指导、疏堵结合,大力推进煤矿整合、兼并,依法依规逐步淘汰和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促进非煤矿山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和规范化生产。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小型非煤矿山。淘汰整合安全投入少、条件差、生产规模小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确保生产企业实现“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生产。

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加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力度,重点整治涉及公共安全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隐患。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等高危行业,以及其它行业(领域)的高危作业和高危设备设施与工艺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五)职业危害治理示范工程

建立定期职业病危害状况调查制度并实施,研发职业病危害信息监测预警系统,确立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规划落实的定期评估与完善机制。加大基础监管能力建设投入,加强基层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基本装备建设。建立职业卫生监管信息系统。实施矿山、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以及关闭退出等治理活动。开展小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帮扶行动。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危害治理技术与装备的推广应用。

(六)公共安全保障工程

对于人口密集场所,构建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为枢纽,融合各职能部门信息系统于一体,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统一联动的指挥平台,做到信息共享、指挥到位、反应迅速,实现管理的信息化、动态化、联动化;针对城市地下空间,制定一套科学的体系、技术、措施等方式,应对来自地下空间不确定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防微杜渐,对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起到警示作用,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控制处理危险源,避免事故的发生和事态的严重化;加大对城市公共安全的综合灾种的全面研究,提高综合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技术、灾害应急与综合治理技术、重大火灾预防与控制技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控制技术、立体化社区风险治理技术等相关技术。

(七)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与人才培养工程

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长期以来,我市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滞后,严重制约着安全生产技术发展和监察监管工作开展。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加快建立完善市级技术支撑机构的步伐。建设市、县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综合示范基地工程。在接下来的五年,大力推进市技术支撑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装备配备;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管理机构信息化监管平台;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整合资源,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管理机构聚合发展;实施强强联合,形成集研、评、检、测于一体的复合式中介机构,对技术力量弱、信誉度低、业务单一的机构实施逐步淘汰。加强与荆楚理工学院协调,建设高危行业安全工程专业,建立高危行业生产安全监控、检测、检验重点实验室,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的发展,并充分发挥其技术支撑作用。

加强企业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强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的合作,通过合作办校、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方式。加大对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管理等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快对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同时,要鼓励和扶持技术骨干在相关安全技术装备等方面的开发研究。对在安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市、县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特别是加强高水平、高素质安全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智力支持。加大安全管理和科技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安全生产职业技术教育,加快培养高危行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八安全生产实操培训与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实操培训建设工程。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作用,整合现有资源,积极鼓励吸引民营资本参与。采取企业筹建、校企共建、民资援建等方式,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各地分片实施的模式,合理布局,集中建设与分散建设相结合,建设安全生产实操培训基地,以提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重点与中石化荆门公司联合建设荆门市安全生产实操培训基地。

安全文化建设工程。到2020年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乡镇、示范园区创建覆盖所有县市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的宣传贯彻。各级党校、中小学开设安全生产课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增设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课程,争取在荆楚理工学院增设安全工程和安全管理专业。社会大众熟练掌握基本的生产生活安全常识和技能,全民安全素质和防灾避险能力明显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新上岗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九)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以《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4〕8号文件为指导,以煤矿、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为重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信用档案制度、信用评价制度、“黑名单”制度、守信激励制度、失信惩戒制度。

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大数据支撑能力。依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整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数据基础信息平台。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构建完备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大数据,整合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档案,全面、真实、及时记录征信和失信等数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准确、完整记录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兑现安全承诺、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以及企业负责人、车间、班组和职工个人等安全生产行为,加快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化建设。2020年底前建成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平台,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信用平台的对接,实现地区间和部门间的信用信息互通和共享。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政策导向,为安全生产诚实守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激励企业安全生产诚实守信,建立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纠错激励制度,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并实行分类监管,在其安全生产许可、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品牌创建、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将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状况列为重要审核条件。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把诚信建设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完善规范行规行约并监督会员遵守,鼓励和动员新闻媒体、企业员工举报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依法向社会披露和曝光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把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与实施体系,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把安全生产规划、重要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强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考核,把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与经济社会状况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考虑纳入到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通过政府或部门文件、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报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的职责,要依法监督检查下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和事故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矿山、城市燃气、特种设备、消防等有关行业与领域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三) 拓宽渠道,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把安全生产纳入到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事故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侦办和安全监管监察等工作的投入;发挥市场资源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财政、金融、保险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优惠政策,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融资体系;企业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参加的工伤保险,并依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工伤待遇。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政策,继续实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用于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和演练以及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支出。

(四)加强监控,深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全面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生产经营单位的在建建筑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进一步完善“三同时”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理顺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纳入政府投资管理部门的立项审批程序,加强在建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非煤矿山生产、煤矿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的安全许可管理,严把市场安全准入关。

   (五)宣教结合,强化社会舆论引导。大力开展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岗位资格培训、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及部门领导、安全监察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开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等专题培训班。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础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完善奖励制度,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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